本报济南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《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》。年内,山东将重点开展“优供给、促消费、建设施、拓场景、强服务”五大行动和10项重点任务,力争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增长10%以上,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45万台以上。
聚焦优化新能源商用车供给,支持中国重汽、潍柴新能源商用车、中通客车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载货微面、中大面、微卡、轻卡、皮卡、中小型客车等新能源汽车,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“大空间、长续航、多用途”载货车型。新能源乘用车方面,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车企和车型目录基础上,对全省相关厂家和车型进行全面梳理,发布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。
采取“线下+云上”相结合的形式开展30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下乡巡展活动。“线下”主要开展自驾巡游、网络车市、好品汽车大集等活动,举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促销、团购、置换等。“云上”开展“云上”促销、直播售车等活动,实现“线下”“云上”联动。
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,推动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、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换电设施,并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引导推动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,建立多车一桩、临近车位共享、社区分时共享机制。
发挥我省在新能源载货汽车领域的竞争优势,加大拓展新场景应用,在交通物流领域,重点推广新能源轻卡、中卡;在城市配送领域,重点推广应用载货中面、大面和微卡;在邮政快递领域,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面和中面;在产业园区领域,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卡、轻卡产品。
统筹布局县域销售网点,设立多品牌联合的营业网点和体验中心,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。同时,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布局售后服务站或流动维修站、农村维修点,缓解用户使用顾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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